税务稽查!老板和财务必知的“五流一致”

什么是“五流一致”?

五流一致指的是:合同流、资金流、发票流、货物流、信息流。所谓“五流合一”,是指企业会计在涉税业务核算中,能满足合同流、货物(劳务、服务)流、资金流、发票流和信息流的“五流合一”的核算要求。

“五流不合一”的风险

一、增值税涉税风险

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第三项明确规定: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,支付运输费用,所支付款项的单位,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、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,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,否则不予抵扣。

二、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

(1)五流不一致,可能会被税务部门怀疑买发票等被认定为“虚开发票”或“偷税行为”,从而导致发票在税前不能扣除;

(2)未通过公户支付货款,不明不白地收到销货方虚开的发票(例如供应商找第三方开票等)。

三、可能面临刑法责任

通常情况下,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,存在代收代付的情况下,如果收款方向代收代付方开具发票,而实际采购方不能收到发票,容易被认定为虚开发票,虚开发票是违法的。

四、如何避免“五流不合一”

1、开发票一定要有对应的合同,有对应的出货单及物流信息,或者相关服务的证明。如果没有这些的话,很容易被税局认定为是虚开发票。

2、公司收入一定要付款到公司对公账户,不开设私人账户,否则很容易暴露账外收入。一旦被查,税局有理由怀疑老板和公司资金往来证明不明确,漏报业务收入。

3、一定不能虚开发票,这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。首先,虚开发票没有对应的成本发票,会造成虚增企业利润,需要多缴企业所得税;其次,你的上游下游企业也会有被查的风险,大家都要承担罚款责任,金额大的甚至要坐牢。

4、一定不能买卖发票。有的企业为了避税,从别的地方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来抵扣销项税额,有发票流,但是没有资金流没有合同流,实际库存和服务也没有。

5、一定要真实的发货,货物在运输物流这个环节的轨迹是没办法模拟的。

五、日常业务中的注意事项

1、开票人应按照实际商品开具;
2、不得开虚假发票,按照实际金额开具发票;
3、商贸企业一定要保证所开具的商品,有对应的进项发票,不得随意开票;
4、商品名称应选择合适的税收分类编码,不得随意选择;
5、专用发票商品名称比较多的,一定规范开具销货清单,销货清单必须在开票系统中填写打印;
6、打印发票一定要规范,不能出格,不能打印不完整;
7、专用发票在传递过程中,不能损坏、污染;
8、坚决杜绝买卖发票的不良行为。

六、那是不是只要四流不一致就是违规?就是虚开发票?其实也不是。

只要业务真实,因行业或企业资金监管制度规定,发生“付款方与受票方不一致”情形的,原则上是可以抵扣的,但是需出具相关证明资料,比如委托代垫协议,授权书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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